案情简介:2016年11月下旬至2017年1月17日期间,胡某等14名被告人为牟取利益,在明知小天鹅是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的情况下,经商量策划后,在该县横岭湖省级自然保护区内6次非法猎捕、杀害候鸟,共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小天鹅52只,并按照约定的比例分配捕获的小天鹅,再各自进行销售,分配所得款项。
在审查起诉胡某等人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件过程中,检察院发现存在重大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严重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遂将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移送民事行政检察科审查。该院层报省检察院批准立案、获取相关证据和专家意见后,于2018年1月26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本案是湖南省第一例刑事立案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经证实,小天鹅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在洞庭湖存在数量不超过3000只,对水生植物有着控制和促进作用,在一定程度上遏制洞庭湖的钉螺和外来物种;人为造成小天鹅数量减少,直接影响洞庭湖区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而替代小天鹅来维持洞庭湖湿地生态环境稳定的费用巨大,无法用数量来统计。
因此,该县检察院检察长以公诉人、公益诉讼起诉人身份出席法庭履行职务,代表国家指控被告触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并请求判令7名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依法共同赔偿因侵权造成的国家资源损失、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生态环境、通过省级以上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法规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五十五条 第二款
人民检察院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没有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或者前款规定的机关和组织不提起诉讼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前款规定的机关或者组织提起诉讼的,人民检察院可以支持起诉。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人民检察院对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犯罪行为提起刑事公诉时,可以向人民法院一并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由人民法院同一审判组织审理。
检察官说法:生态环节是非常脆弱的,珍稀鸟类等动物往往是湖泊、湿地生态系统中的重要一环,对生态环境的平衡和稳定起着重要作用。并且其基因结构往往非常复杂,无法通过人工繁殖技术增加数量,一旦消失后将无法挽回。目前我国已经通过立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授予了检察机关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的权力,加强了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公益领域的保护力度。如今非法猎捕、杀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鸟类,不仅要追究刑事责任,更要就其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承担民事责任。一旦对生态环境造成破坏,要承担恢复原状或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环境的责任。因此,我们应该善待身边的鸟类资源,共同维护我们所生活的生态环境平衡、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