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
郭某某在网上及朋友圈发布虚假的低价出售手机等数码产品的信息,诱骗被害人购买,让被害人支付定金或货款,后以各种理由推脱,拒不发货,以此骗取被害人的钱款。2018年7月以来, 郭某某采取上述方式骗取被害人叶某某等人共计人民币18226元。2019年6月,郭某某被思明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检察官说法】
琳琅满目的网络二手商品信息之下可能隐藏着骗子设下的一个个陷阱,交易的时候一个不注意,不仅商品拿不到,自己的钱也会被骗子卷走。以下是一些骗子在网络二手交易中常用的套路,希望大家注意防范:
1、价格明显过低。天上不会掉馅饼,对于价格低于市场价过多的商品要冷静考量、理性消费。
2、要求线下交易。骗子通常会以各种理由要求线下交易,此时就需要提高警惕,交易尽量不要脱离平台,沟通要选用官方聊天工具,只有这样,出现纠纷平台才能认可对话真实有效。
3、单独发送付款链接需谨慎。骗子通常会以各种理由阻止受害人在正规平台上付款购买,然后单独发送付款链接,对于这种链接千万不要轻易点开,一定要通过安全正规的交易渠道付款,否则就停止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