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2018年度人大代表联络工作方案,按照“分片包干、定向结对”的原则,由院领导担任责任人,各内设机构中层担任联络人,与辖区各街道人大代表团进行定向结对。
二是建立督查机制。针对人大代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明确责任部门和办理时限要求,制定联络情况汇总表,每季度对人大代表联络工作进行通报,加强督促落实。
三是丰富联络形式。今年以来共编辑8期《检察工作情况通报》并上传至我院官网“人大政协之窗”版块,结合发送短信、在各代表团微信群推送报道及走访座谈等形式,图文并茂地向人大代表通报检察工作部署、工作动态和工作亮点。
四是主动接受监督。每月及时向区人大常委会报送法律监督情况统计报表及法律监督文书、法律监督重要事项,积极邀请人大代表参加检察开放日,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