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以业务专业化管理 实现评查“案件化”办理
发布时间:2018-08-23  作者:  新闻来源:业务管理部  
  一是设立办理单元。由专门的员额检察官和助理组成3个办案单元负责案件评查,制定检察官权力清单,明确不同主体的权限划分。
  二是严控办理流程。每起案件的评查都有专门的案号、受理审批表、评查报告,并对所有材料进行存档,实现评查过程全面留痕,评查结果全面公开。
  三是落实办理责任。把案件评查作为岗位职责之一,工作量纳入检察官绩效考核,评查的业绩和质量写入检察官司法档案。今年来,共办理案件评查97件,评查出程序规范、文书制作、系统使用、权利保障424个问题,并督促整改到位。
·我院善用约谈将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落到实处
·我院着力构建检察官办案“大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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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强化人大代表联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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