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院共受理审查逮捕涉恶案件14件89人,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8件83人。
一是提前介入,提升打击质效。提前介入涉恶案件8件,其中介入“套路贷”涉恶案件4件90人,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审前主导和过滤作用,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
二是专班办案,依法高效审理。成立扫黑除恶专班,对受理案件实行捕诉合一,采用多个讯问小组同步推进案件,如在一个月内对涉案金额逾1000万元的张某国、黄某育等19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提起公诉,首要分子张某国获刑十四年,该案是我市侦办的涉案金额最大、被告人数最多的、涉“套路贷”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三是不枉不纵,坚守法治底线。客观、实事求是地评价涉案犯罪组织所造成的社会危害,准确认定恶势力犯罪,对受理批捕涉恶案件中,不批准逮捕4人,其中以无社会危险性不捕2人,存疑不捕2人;对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中,对3件24人依法不予认定涉恶。
四是重视宣传,壮大斗争声势。今年来共利用新媒体发布文章、微博等78篇次,并通过党员志愿服务活动、法治进校园等多种方式,向群众普及扫黑除恶相关知识,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民动员、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