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接访过程中发现,信访人存在妻子患有慢性疾病需长期治疗、独子溺水身亡、因被他人诈骗其所有积蓄导致其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情形,遂主动启动依职权救助程序,引导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我院召开听证会,邀请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参加,就该案是否予以救助以及救助金额充分听取社会意见,依法决定予以救助人民币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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