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阳光执法、检务公开,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司法办案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体现检察机关在司法办案中的公开、公平、公正。本院对陈某某危险驾驶案拟作不起诉决定进行公开听证,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
2023年5月5日上午10:00
二、听证地点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一楼听证室
三、注意事项
1. 参会人员应提前15分钟进场,遵守会场纪律和听证会规则,服从听证会主持人的安排,未经同意不得录音录像。
2. 参会人员需佩戴口罩、出示健康码、行程码、3日内核酸检测结果及身份证件,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92-3525343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北路160号
特此公告。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