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杭州:出台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
发布时间:2018-08-08  作者:  新闻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杭州8月7日电(记者范跃红 通讯员赵云)记者今天从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与杭州市公安局、杭州市教育局、杭州市卫计委联合制定了《关于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据悉,这是浙江省首个市级层面的强制报告制度。

  据介绍,杭州市检察院在调研中发现,近年来,未成年人遭受虐待、性侵、故意伤害、杀害等新闻时有发生,不法分子的作案手法越来越趋于隐秘和恶劣;未成年人的认知水平及自我保护能力不足;医疗、教育、社区、家庭等环节的疏忽,甚至是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等等。导致此类案件发现难、干预难、取证难、定罪难、监督难。结合杭州市萧山区检察院前期与有关部门出台的类似报告,杭州市检察院会同公安、教育、卫计等部门联合出台上述《意见》。

  《意见》对于医疗、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及时报案从而使遭受侵害的未成年人得到妥善保护、犯罪分子受到依法惩处的典型案事例,公安机关、检察院应当及时向医疗、教育机构及其主管部门反馈相关情况,单独或者联合给予相关人员适当奖励、表彰等。医疗、教育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应当注重保护未成年人的隐私,对于涉及未成年人身份、案情等信息资料予以严格保密,严禁擅自通过网络或以其他方式散播。

  《意见》指出,负有报告义务的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未按照本意见规定向公安机关报案,造成严重后果的,由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予以处分。

  另据了解,8月6日上午,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杭州西湖区教育局联合会签《关于建立校园性骚扰未成年人处置制度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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