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泉州9月22日电(通讯员林翠霞)“感谢检察院秉公办案,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感谢检察官帮助我们规范公司管理。”近日,某地产集团总部有关负责人员向福建省晋江市检察院表达谢意。
据悉,2017年以来,该地产公司的晋江子公司营销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将购买该地产公司房产的客户自访业务篡改为与该公司合作的某分销商的分销业务、虚构客户索要公司点数返利等手段骗取晋江子公司的佣金,从中牟利。公安机关立案后,由于主要犯案人员高管张某未被关押,子公司内部一些人员仍心存侥幸心理,甚至知错不改。
在审查逮捕阶段,承办检察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黄某等4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向侦查机关发出关于公司高管张某的《应当逮捕犯罪嫌疑人建议书》和《继续侦查取证意见书》。之后,张某被依法逮捕,一些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涉案人员也被补充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起诉阶段,检察官对各犯罪嫌疑人的罪行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法追诉张某职务侵占罪,追诉其他犯罪嫌疑人遗漏的犯罪事实,认定作案20余起,涉案房产超5000万元,侵吞佣金数额超500万元,均得到晋江市法院判决确认。
“办一案、助一企”是该院服务民营企业的承诺。在案件办理的过程中,承办检察官针对晋江子公司管理不到位,房产销售制度、管理制度不规范等问题进行仔细分析后,向公司发出检察建议书,从健全公司员工管理规章制度、规范房产销售制度、组织员工开展法律知识学习、加强财务管理防控及规范财务收支管理制度等方面帮助公司查疏堵漏、规范管理。通过一系列的措施,把服务保障做得更细更实,更接地气,以“能动”履职助力企业健康发展。
与此同时,该院还邀请晋江子公司分批次组织员工参观泉州(晋江)非公企业法治教育基地,让员工系统了解非公领域的常见犯罪、典型案例和预防对策,在观看微电影中剖析犯罪成本,自觉算好“人生七笔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