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咸阳10月12日电(通讯员李竹欣 马浩)近日,陕西省礼泉县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检察官对辖区重点住宅小区、酒店、公寓等人流密集场所的电梯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后,针对存在问题及时向安全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责令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该院对辖区电梯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时发现,辖区内的酒店公寓部分电梯存在未依法设置使用登记标志、已过检验日期、维护保修不及时等安全隐患问题,危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九条以及第四十条规定的相关规定。
为此,该院及时向相关监管部门制发了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建议重点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已办理“停用”或“注销”的电梯、未办理使用登记和超期未检验的电梯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电梯进行集中整治,行政主管部门及时采纳检察建议,逐项落实检察建议内容。同时也将加大对电梯安全知识的宣传力度,推进整改工作落实落地,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