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至今,我院共受理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68件194人,共审查起诉182件399人,其中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案件尤为突出。
一是创新工作机制,形成部门合力。成立知识产权犯罪检察部,以专业化队伍办理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类案件;总结个案规律特点,出台《关于办理销售假药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加强法律适用准确性。
二是健全协作机制,形成打击合力。积极开展与公安、烟草局等行政执法部门的信息共享、实务对接等工作,规范提前介入程序,引导侦查取证;针对个案证据审查、法律适用、量刑等问题加强与法院沟通,确保办案质效。
三是拓展保护渠道,强化办案效果。在厦门两岸金融中心设立第二巡回检察室,邀请专家学者举办“CBD法务讲堂”,编发《公司、企业防范刑事案件风险实用手册》,增强商事主体自我法律保护意识;多渠道开展法律咨询、庭审观摩等活动,增强办案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