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以检察建议促法院再审改判,帮助当事人卸下不合理负债
发布时间:2018-07-12  作者:  新闻来源:  
  日前,我院对一起生效的买卖合同纠纷案提出再审检察建议,获思明区人民法院采纳并依法改判。该案系当事人因被冒名签署担保书而对近60万元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不服一审生效判决向我院申请监督。经调卷审查,询问双方当事人,由当事人申请鉴定核对担保书上的签名进而确定冒签事实。我院审查后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且违反法律程序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剥夺了当事人的辩论及上诉权利,遂提出再审检察建议,法院采纳我院建议启动再审程序,并作出撤销申请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判决。
·我院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经济发展大局
·我院走进司法所积极作为助力社区矫正
·我院首次参与支持起诉案件调解取得良好成效
·我院起诉一起案值4000余万元的网络侵权售假案 获法院判决支持
·我院多点发力推进行政检察工作
 
 
 
我院与区各单位联合举...
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
我院“三个到位”规范...
侦监科被国家版权局评...
我院联合区法院组织人...
我院办理的一起假冒注...
我院妥善办理公安部督...
我院办理的邱志勇食品...
我院与区法院、公安分...
我院积极开展不起诉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正义网 | 新华法治网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 厦门长安网 | 厦门市检察院 | 思明区政府 | 思明区人民法院 | 福建文明风网站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北路160号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512551
版权所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1号
中文域名备案号:闽ICP备2024046374号-1号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