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落实院领导直接办案要求 助推办案质量提升
发布时间:2018-07-20  作者:  新闻来源:  

我院积极健全入额院领导直接办案的工作机制,促使检察长、副检察长等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推动司法责任制全面落实,院领导上半年共办理盗窃、贩毒、诈骗等26件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完善工作机制,加强监督考核。出台并完善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实施细则,明确领导直接办案指标要求,并做到办案过程全程留痕,办理案件统一接受质量评查,计入个人执法档案,作为绩效考核的依据等。

二是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攻坚克难。院领导带头办理具有典型性、代表性的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亲自讯问犯罪嫌疑人,担任主任检察官指导办案组成员准确适用法律,有效收集证据,开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批准逮捕张某某等27人电信诈骗案,确保准确定性、有力打击。

三是亲自沟通协调,力求最佳效果。院领导在办案中注重加强与其他政法部门的协调配合,主持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共同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司法解释,始终把服务发展、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要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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