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我院提起公诉的一起以陈某某为首的54人重大涉黑案件,获思明法院一审判决支持。该案共有陈某某等54名被告人和3个被告单位,涉及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等17项罪名,主犯陈某某数罪并罚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二十五年,其他组织成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至二十年不等。该案是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厦门市宣判的首起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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