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我院办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23件82人,涉案金额达80余亿元。
一是依托表面合法形式。犯罪嫌疑人采取投资实体经济如投资生产合作社、加入蔬菜超市会员等形式,利用其表面合法的假象吸引被吸存人投资。
二是以老年人为目标。此类违法犯罪行为多以老年人为目标,利用老年人群体法律知识欠缺,无法正确认知私募基金的规则与非法吸纳存款的区别或者贪小便宜的心理。同时老年人往往维权意识弱,导致报案不及时、证据收集难。
三是利用网络平台融资。犯罪嫌疑人在网上搭建“P2P”平台或设立投资平台APP,承诺现有会员拉客返点,投资者确立投资意向后,可自行下载APP自助操作投资,较之传统非法集资活动作案范围更广,融资速度更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