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运用远程视频网络,实现公益诉讼“云调解”
发布时间:2020-06-03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我院起诉的全省首例网络销售不合格减肥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并顺利调解结案。

该案利用远程视频网络实现审判员、公益诉讼起诉人、涉案6名被告三方异地远程调解。庭前,承办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并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给予合理宽限时间,促成6名被告于本次调解前按我院诉求支付123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当庭承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圆满达成调解。

·我院成功抗诉一起妨害作证、危险驾驶案
·我院积极促成民事执行和解 维护民营企业正常经营秩序
·我院批捕一起涉案金额达122亿余元的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
·我院反映非法集资犯罪呈现三个新特点
·远程开庭,我院提起公诉的全省首例涉疫情寻衅滋事案宣判
 
 
 
我院与区各单位联合举...
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
我院“三个到位”规范...
侦监科被国家版权局评...
我院联合区法院组织人...
我院办理的一起假冒注...
我院妥善办理公安部督...
我院办理的邱志勇食品...
我院与区法院、公安分...
我院积极开展不起诉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 | 人民网 | 正义网 | 新华法治网 | 福建省人民检察院 | 厦门长安网 | 厦门市检察院 | 思明区政府 | 思明区人民法院 | 福建文明风网站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曾厝垵北路160号 邮编:361005 电话:0592-2512551
版权所有: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京ICP备10217144-1号

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