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起诉的全省首例网络销售不合格减肥食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并顺利调解结案。
该案利用远程视频网络实现审判员、公益诉讼起诉人、涉案6名被告三方异地远程调解。庭前,承办检察官加强释法说理,并充分考虑疫情影响给予合理宽限时间,促成6名被告于本次调解前按我院诉求支付123万余元惩罚性赔偿金,并当庭承诺在国家级新闻媒体上向消费者赔礼道歉,圆满达成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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