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从严从快,做到三个“当日”。从严从快办理涉疫情案件,实现当日受理、当日流转、审查逮捕案件当日批捕,疫情期间共提前介入案件7件,办理审查逮捕案件3件5人,审查起诉案件3件5人,均做到高效流转、高效办理。
二是引导侦查,严把案件质量。提前介入阶段和捕后侦查阶段找准问题、把握焦点,引导侦查机关围绕案件重点难点调取、固定证据,夯实案件基础。
三是智慧借力,保障办案安全。加强与公安、法院、看守所的沟通协作,运用远程庭审、远程提审办理案件,提高效率的同时实现“零接触”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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