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本院开展“2016、2017年度公安机关刑拘后未报捕且未移诉案件专项监督活动”,发现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在刑事诉讼活动中,存在未能及时全面收集、固定客观证据等执法不规范情形,遂发出检察建议。厦门市公安局思明分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作出整改:
一是切实提高执法办案能力。组织民警加强对《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和办案规定进行培训学习,提升依法履职能力。
二是健全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办案单位内部自查自纠、主管部门审查把关等工作机制,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侦查活动有效开展。
三是加强工作沟通协调机制。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特别是人员众多、影响大的群体性犯罪案件、新型犯罪案件等,依照规定提请适时介入侦查,主动接受法律监督,形成打击合力,准确惩治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