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办理案件中发现司法救助线索,遂主动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向两名未成年人发放救助金13万余元。同时探索多元救助机制,为被救助对象实现监护、教育等方面全方位帮扶保障。一是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相衔接。针对因案失亲、因案失学的未成年人,通过与社区居委会、学校积极协调,为被救助对象办理异地入学、解决教育问题。二是司法救助与诉讼救济相促进。将司法救助与诉讼救济相结合,通过工作函、配合取证等方式与律师、法院共同启动办理监护权变更诉讼,为丧失法定监护人的未成年人重新获得监护和抚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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