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被强奸一案过程中,发现两家娱乐有限公司存在雇佣童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违法行为,遂询问公司负责人并向两家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确保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两家公司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整改:一是对全体公司员工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排查,做好用工登记工作,坚决杜绝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二是对应聘入职及进店消费者,严格核实身份信息,对未达法定年龄者或年龄无法确定者禁止录用及禁止进店消费。三是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认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治企,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