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针对雇佣童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违法行为发出检察建议获采纳
发布时间:2021-04-23  作者:  新闻来源:第三检察部  

  近日,我院在办理未成年人被强奸一案过程中,发现两家娱乐有限公司存在雇佣童工、允许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等违法行为,遂询问公司负责人并向两家公司发出《检察建议》,确保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两家公司全面采纳检察建议,并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整改:一是对全体公司员工身份信息进行严格排查,做好用工登记工作,坚决杜绝雇佣未成年人从事劳动。二是对应聘入职及进店消费者,严格核实身份信息,对未达法定年龄者或年龄无法确定者禁止录用及禁止进店消费。三是在今后的经营过程中,认真严格执行法律法规,依法治企,提升企业的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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