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思明区检察院在审查民间借贷纠纷申请监督案中发现,法院生效判决并无不当,依法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后考虑到申请人已依照法院判决积极履行还款义务清偿本金及部分利息,为化解矛盾,遂积极协调借贷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免除申请人4.5万元利息,成功化解7年的债务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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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0199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