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五四专辑:柔情守护“迷途孩”的青年号号长
发布时间:2017-05-04  作者:  新闻来源:  

  人物名片: 

  张鹏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公诉科副科长\全国青年文明号号长 

  个人荣誉: 

  全国优秀公诉人、全国未成年人检察业务标兵提名、福建省侦查监督业务标兵 

    

  “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挽救,要像春风一样温暖人心。“80后”检察官张鹏长期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既当检察官又当心理咨询师,用专业点亮“心灯”,让涉罪未成年人走出心理阴霾,重新步入人生正轨。 

  从穿上检察制服的那天起,张鹏就期待着能办几个轰轰烈烈的大案,亲手将一个个穷凶极恶的被告人送上审判庭。谁料,刚到公诉科的他,接到的案子却似乎都是些芝麻小事:几千元钱的盗窃案、一时冲动的故意伤害案、交通肇事案……现实和理想的差距,让打算大干一场的他有点“失望”。 

  正当张鹏有点泄气时,同事们的话提醒了他:“这些案子看起来虽小,但对那些当事人来说却是关系一生的大事,任何时候都不能掉以轻心。”“在业务部门,办案人员的成长都有一个过程,想要办大案,得先从小案着手,打牢基础才行。” 

  一语惊醒梦中人。张鹏适时调整自己的心态,一边办案一边学习。他买来大量法律书籍,充分利用时间学习法律法规和相关理论。他不懂就问,虚心向经验丰富的前辈和同事求教,努力提升办案能力。 

  后来,张鹏如愿参与了一些大案要案的办理。面对这些社会影响巨大、法律关系复杂、事实繁杂的案件,他一丝不苟地对待。为了弄清犯罪事实,他的阅卷笔录有时多达数百页;为了确保案件定性准确,他把案件所涉及的罪名及法条列在一起认真研究,一遍又一遍地阅卷、分析……通过一系列大要案的审查办理,他办案思维辩证、知识涉猎面显著提升,实战能力也增强了。 

  长期办理未成年人案件,张鹏发现,涉案的很多未成年人不懂法,多数是因为冲动、盲从走上了歧途。因此,他认为:“办案时要多一分耐心,可捕可不捕的坚决不捕,可诉可不诉的坚决不诉,尽力从挽救的层面去感化、引导他们。” 

  为了熟练掌握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掌握案件当事人可能存在的性格缺陷、暴力倾向、心理疾病等问题,张鹏自学心理学,并考取了心理咨询师三级证书。 

  小刘性格内向盲从,因朋友打架斗殴,被临时拉去助阵。案发后,小刘的父母十分恼火,对他拳脚相加。张鹏得知情况后,与小刘的父母沟通,分析孩子犯罪的主要原因,劝导他们要多耐心关心孩子。小刘的父母听从张鹏的建议,开始关注小刘的生活起居,主动与他谈心,亲子关系得以改善。得知小刘的数学基础差,张鹏与同事就利用业余时间帮助小刘补课。渐渐地,小刘打开心扉,逐渐变得开朗起来。后小刘被决定附条件不起诉,得以继续留在学校学习。 

  “不伤法意,不绝人情”,这是执法的最高境界。作为未检工作者,张鹏更是严格要求自己,以孩子的最大利益为考量,用实际行动诠释着检察官为民服务的质朴情怀。 

  2015年初,还在上学的小李因贩卖毒品被逮捕,并移送思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同年6月初,小李的父母找到了张鹏,希望能将孩子取保候审以参加中考。为了不耽误孩子的学业,张鹏立即着手进行社会调查,全面了解小李的情况。经调查,他了解到小李脾气急躁、行事鲁莽、自制能力弱,家庭监管条件差,不适合取保候审。但当张鹏当面询问小李本人的读书意愿,看到他懊恼和殷切的眼神后,认为应给小李一个机会。于是依法对小李变更了强制措施,让他参加中考。小李十分珍惜这来之不易的机会,悔过自新,中考后顺利在一家职业中专就读,并在该校学生会担任学生干部。 

  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必须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普法。张鹏搜集了大量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例,到厦门各中学开展法治教育;他参与编写思明区检察院自创普法刊物《青春法苑》《与法相伴健康成长——未成年人普法宣传及自护手册》等,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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