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创新化解矛盾机制 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1-11-15  作者:黄一斌  新闻来源:  

  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以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根本出发点,以信访工作规定为指导,以妥善解决问题为核心,通过创新化解矛盾工作机制,一手抓信访工作广度、延伸工作触角,一手抓信访工作深度、推行风险评估制度,促进了涉检信访排查和化解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发展。 

  一、 着力强化控申诉讼监督职能,延伸工作触角 

  控申检察工作具有综合性检察业务的特点,依法承担对外监督和对内制约的职责。因此,思明区院坚持以维护公平正义、依法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自觉加大办案力度,延伸工作触角,切实履行控告申诉检察职能。 

  (一)延伸立案监督职能 ,维护信访人权益 

  思明区院控申科多次接到信访人强烈反映公安机关在受案数月后仍不作出处理决定的控告。但基于立案监督制度规定,控申部门仅受理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控告,这导致了反映公安机关久拖未决的信访人投诉无门,社会矛盾无法得到化解。今年4月份,思明区院确定了原则上对公安机关受案后超过三个月未作出处理决定的行为进行监督,先由控申科受理案件,进行必要的案件初核,再由侦监科具体查办案件。思明区院积极探索和完善诉讼监督工作机制,延伸立案监督职能,既有效地促进司法公正,也更有利于化解信访矛盾、促进社会和谐。  

  (二)延伸信访信息研判领域,增强监督实效 

  思明区院对群众反映司法人员执法不公正、不规范的问题,定期分析研判,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的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强化检察机关诉讼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如控申科发现反映基层公安干警刑讯逼供的举报控告线索呈上升趋势,遂向公安机关发出加强队伍建设、健全完善管理机制和监控机制的检察建议,促成厦门市公安局在全系统设立警务监督中心,并在留置室、审讯室等一线办案场所统一配置监控设备,使民警的执法办案在探头下接受监督。 

  (三)延伸工作触角,提高服务群众意识 

  思明区院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法为民的要求贯彻到控告检察队伍建设中去,结合“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弘扬雷锋精神,践行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等主题教育实践活动,立足于三项重点工作, 普遍深入地进行群众观念教育和检察职业道德教育,引导控申检察干警在履职实践中创先争优、恪敬职守,不断增强群众意识、公仆意识、法治意识。如,思明区院在接待七旬老人郑某某信访过程中了解到,由于文革特定的历史条件,郑某某因地下工厂罪被判刑十五年,后于1981年撤销判决,免于刑事处分。因受该案影响,郑某某无收入来源,生活困难,且居委会以其有儿子赡养为由不予办理低保申请。而郑某某信访主要根源在于生活困难,思明区院控申科本着依法办案、执法为民的原则,积极与居委会联系协调,使郑某某于今年1月份享受低保,结束多年上访之路。 

  二、 着力深化控申检察机制创新,构建执法办案风险评估新格局 

  (一) 领导高度重视,着力构建全院联动的“大控申”格局 

  一是切实抓好检察干警思想防范意识工作。今年以来,思明区院高度重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多次在院党组会议、院务会议、全院干警大会中反复强调“质量不出事”、“安全不出事”、“廉政不出事”三个工作注意点,要求各业务部门在作出不批捕、不起诉、不立案、不抗诉、不予赔偿等容易引发涉检信访的环节实行风险评估预警制度,将涉检信访的关口前移,合力化解矛盾纠纷,预防和减少非正常上访,构建“全院联动、全员有责”,“分管领导直接抓、控申部门牵头抓、各业务科室具体抓”的大控申工作格局。 

  二是统筹协调各机构做好执法风险评估工作。要求各业务科室根据业务特点及时上报找出执法风险点,严格按照最高检《关于加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的意见》进行风险预防工作,遵守三个基本点:第一,遵循“谁承办、谁评估”原则;第二,实行“三级预警”,确定包案领导、落实工作责任、形成预防方案;第三,及时报备控申部门,协商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二) 完善评估机制,着力构建“全方位、动态化”工作模式 

  思明区院建立动态化管理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机制。不同时期、不同情况下的涉检信访工作可能产生的风险各有不同,只有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探索实行动态预警机制,才能将信访风险及时妥善化解。思明区院实行以下“三类预警”: 

  1、针对特殊时期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每逢重大节日、活动举办前夕,对辖区内不稳定因素、可能赴省进京访人员进行拉网式排查,落实包案领导、第一责任人,制定稳控方案,及时上报重大信访信息。今年春节、“两会”均进行了风险评估预警,并根据情况制定了信访应急预案、安排了值班人员。 

  2、针对敏感案件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涉检信访案件(如举报、控告案件拟作不立案、维持不立案,刑事申诉案件拟作不立案复查、不提抗,刑事赔偿拟作不予赔偿等),尤其是当事人情绪较为激动、反映问题较为重大的案件,及时进行风险评估。信访风险一般的,按正常信访程序处理,对信访风险较高的,做到及时处理的同时,向上级做好报备工作。例如今年在处理一件刑事赔偿案中,申请人及其家属情绪较为激动,案件十分敏感,极有可能引发涉检上访问题,因此在办理该案件时就及时作出风险评估(较大风险案件)和处理方案,并向上级院备案。 

  3、针对其他部门向控申部门备案案件的风险评估预警工作。控申部门及时了解承办部门开展信访风险预防化解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涉检信访个案工作预案,与承办部门共同做好化解工作。 

  三、 着力衔接控申新旧机制,推动信访工作有效开展 

  控申工作繁多复杂,相对来说各种各样的工作制度也较多,不同制度产生的背景、适用的环境亦不相同。如何让这些新旧制度在新的环境下更好地服务于检察工作大局,整合制度资源是关键。思明区院为衔接新旧机制,推进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做到了以下三点:一是以责任考核机制为保障。将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工作纳入各部门和个人的绩效考评中,充分调动了干警们的工作积极性,落实信访工作责任。二是以首办责任制为指导。执法办案风险评估工作与案件实体工作一体化,这既有利于及时发现存在的信访风险,也有利于评估预警工作有效、顺利开展。三是以联合接访、指定约访、检察长接访、带案下访、公开听证等工作制度为风险处置手段。如今年5月8日民行科向控申科科备案的邱某某与黄某某借款纠纷民事申诉案。申诉人邱某某不服不提抗决定,情绪十分激动,表示要预约检察长接待。控申科在收到《民事行政申诉案件涉检办案风险评估预警表》后,十分重视,与民行科商讨风险化解方案,最终于今年5月25日检察长接待日由分管检察长、民行科承办人、控申科科长共同接待申诉人邱某某,向其说明不提抗的理由,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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