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积极落实最高检“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工作要求,对一名刑事案件被害妇女黄某开展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1.9万元。我院在工作中发现,被救助人黄某被多次诈骗共计86万余元,因被告人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黄某未获得任何赔偿,且黄某被骗款项部分来源于银行贷款,每月尚需偿还贷款1万余元。黄某及其父均身患癌症,手术治疗费用高昂,且独自抚养5岁的幼女,经济压力巨大,生活陷入困境。我院经审查认为黄某系诈骗案件被害人,因犯罪侵害致使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决定予以救助。我院召开公开发放会,邀请人民监督员、值班律师、救助申请人所在公司工会代表参加,公开发放司法救助金,申请人向我院手写感谢信表达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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