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完善员额动态管理激发活力提质效
发布时间:2023-04-14  作者:  新闻来源:  

我院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深化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按照“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优化结构”的原则,完善员额动态管理、畅通退出机制优化司法资源配置,一年来,共有10名检察官退出员额管理,新增7人纳入员额管理,员额中研究生学历12人(同比上升33%),员额平均年龄下降3岁,一线办案部门员额占比78.4%,通过有效合理配置,实现员额检察官在一线真办案、办好案的目标。

一、绵绵用力压实责任,推动检察官平者让

针对个别员额年龄偏大、办案能力跟不上、员额数使用趋于饱和等现象,我院经充分调研,采取有力措施压实责任,推动检察官“有进有出”“能上能下”。一是以办案传导压力。认真落实“进入员额的检察官必须在司法一线办案”的要求,在全面分析、科学测算三年具体办案数据、员额人均办案量、工作强度的基础上,对8名员额进行调整,充实刑检、民行等一线办案岗位;启动“大轮案”机制,控申、业管部门员额参与刑检办案,避免部分检察官不愿意去一线办案岗位、扎堆控申业管的现象,让不愿办案、不能办案者知难而退,同时让控申业管部门员额参与办案、熟悉办案流程,以匹配岗位要求。二是以责任传导压力。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要求,压实检察官办案责任,严控检委会讨论案件范围,推动检察官按照权力清单独立作出案件处理决定;开展员额检察官全员参与“鼓浪杯”年度法律监督案件、法律文书及评议庭评选活动,强化案例培育,倒逼员额检察官强化业务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把办好案落在平时。一年来,检委会审议案件7件,同比下降68.2%。三是以考核传导压力。实行员额检察官年度述职制度,要求检察官结合办案质效在全院大会上汇报述职,接受全体干警、聘用制书记员评议,对排名靠后的3位员额开展提醒谈话。统筹融合平时考核、公务员年度考核、司法绩效考核,将年度评先评优、绩效奖金分配与平时考核、调研完成情况挂钩,未完成调研发表及平时考核良好等次未达50%的不予评优评先,强化压力传导。一年来,3人因不适应、年龄偏大等原因主动申请退额。

二、徐徐图之多方筹谋,推动检察官欣然退

在推动检察官动态管理过程中,注重从优待警、关爱干警,强化“柔性”管理。一是加强政策解读。妥善做好拟退额人员的思想工作,面对面交流谈心,做好“三类人员”分类管理政策解读及宣传引导,讲明检察官助理、综合行政人员职务等级晋升渠道、条件,打消检察官退额后职业发展疑虑,形成分工不同、目标一致的共识。二是从优争取待遇。积极与上级院、组织部门沟通,用足用好政策,从优争取职级待遇,1名四级高级检察官转岗后确定为三级调研员,2名一级检察官退额后晋升为四级高级检察官助理。三是讲求人岗适配。对退额检察官结合个人经历、特质、意愿,转岗为检察官助理或综合行政人员;择优遴选入额的4人中3人为90后,平均年龄30岁,研究生学历占比50%。合理调配释放了司改效能,推动“三类人员”同心同德、同向发力,共同推动检察工作现代化。

三、久久为功锻造能力,推动检察官提质效

注重强化“检察官入额不是‘一入了之’,也不是终身入额”的观念,引导检察官强化终身学习意识、自觉提升履职能力,谨防因能力不足被动退额。一是“头雁效应”带能力提升。院领导带头走上“检委会论坛”授课,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有影响案件,带头晾文书接受评议,形成示范效应。一年来4名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55件,授课8次,主动接受案件评查和文书评议9件次。二是搭建平台育能力养成。以输出倒逼输入,实施检察官全员上讲台制度,每位员额结合检察实务走上“检委会讲堂”进行学习分享;落实员额每年至少发表1篇调研文章,并作为年终评先评优、检察官等级晋升的重要参考;指定员额担任该院青年干警每月“思·享”会助学人,结合检察实务输出观点、提升思辩意识,实现理论与实务互促共进。一年来,共有9人次入选省级各业务条线人才库,2名检察官荣获省、市“优秀公诉人”称号。三是质效导向促能力发展。倡树“质效为王”理念,将办案质效作为检察官绩效考核的首要指标,引导检察官自我加压、精益求精、拉高标杆,以求极致精神办好每一个案件。2022年度,该院刑事“案-件比”降至1.14,同比下降35.2%;发出各类法律监督文书180份,同比上升73.1%;2个案件入选最高检精品案例、典型案例,3个案件入选省级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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