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迅速学习 严格贯彻修改后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
发布时间:2018-11-14  作者:  新闻来源:  
  一是全面部署学习,检察长亲自部署学习方案,将学习范围扩大至全体干警及聘用制书记员,并就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和刑事诉讼法的修法背景、意图、内容作集中授课;针对两法修改后监察委移送案件的先行拘留手续、审查逮捕阶段社会危险性分析等规定,业务部门积极展开研讨,并提交学习报告。
  二是把关文书规范,制作文书引用新旧条文对照表,梳理出需要修改引用条文和内容的诉讼文书76份,同时业务管理部门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内对法律文书实时同步审查,防止出现文书法条错漏问题。
  三是加强沟通协调,与监察机关就进一步规范先行拘留、批捕、起诉等工作开展探讨研究,与区公安分局、法院、法律援助中心等单位就认罪认罚制度适用、值班律师制度等实践应用方面形成共识。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针对检察职能新变化印制本院检察职能宣传手册,赠送给人大代表及广大群众,增强社会各界对检察机关新职能、新定位的了解。
·我院建成厦门市首个12309检察服务中心
·我院联合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我院发出检察建议 促使剥权执行工作四规范
·我院连续六届获评省文明单位
·我院举办刑事检察业务实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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