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三明10月9日电(通讯员邓高彬 吴小英)近日,福建省建宁县检察院联合县水利局对全县53座水电站进行摸排调查,摸排出13座小水电站存在“无证取水”、欠缴水资源管理费的行为。针对调查中发现的县水利局在水资源统一管理及监督过程中存在履职不到位的情形,向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书13份,督促规范水电站经营管理、追缴水资源管理费。
为确保检察建议能够落到实处,该院与县纪委监委会签《关于在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工作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构建线索快速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凝聚维护公共利益合力。由于措施到位,截至目前,县水利局责令13座违规经营小水电站进行整改,追缴水资源管理费10余万元。
据了解,该院与县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关于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共同保护生态环境的若干意见》,该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对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范围,建立了两家信息通报制度,建立了涉及生态资源方面的矛盾纠纷化解协作机制。该院还与县司法局会签了《关于建立检调对接工作机制的实施办法》,明确将涉及生态资源犯罪的案件列入“检调对接”适用范围,促进了检察环节环境保护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建立,有效确保了生态环境共同保护落到实处。
下一步,该院将积极履职,继续加强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作,凝聚合力,加强源头防控,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守护生态文明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