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山东邹平:“绿色通道”温暖当事人
发布时间:2022-06-13  作者:  新闻来源:  
 

  正义网滨州6月10日电(记者匡雪 通讯员王霞)近日,山东省邹平市检察院控告申诉部门检察官收到一封信。

  “俺闺女才30岁,就遭此横祸,俺一家人都不知道咋活了,得亏有你们。你们帮俺闺女申请的5万元救助金这两天到账了,还每天给俺闺女提供居家护理费用。谢谢检察官!谢谢检察院!”读完信,检察官李晓燕激动得热泪盈眶。

  受害妇女小红(化名)的父亲,看到跌入低谷的女儿重燃生活希望,特地来信致谢。

  据了解,2022年1月7日,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办理张某交通肇事案时,发现该案受害人小红符合司法救助条件,遂将案件线索移送到控告申诉部门。

  “小红因交通事故致四肢瘫痪,生活不能自理,无法言语,一度失去了活下去的勇气。”审查完材料后,李晓燕立即和同事讨论案情,均认为对小红开展司法救助迫在眉睫。

  检察官即刻赶往小红家中、邻居家、村委会等进行详细调查核实,了解到:2020年11月29日,张某酒后驾车与一辆货车相撞,乘坐张某车辆的小红被撞致颅内出血、弥漫性轴索损伤,系重伤一级;小红受伤后先后在山东大学第二医院、邹平市中医院住院治疗187天,花费28.16万元,小红父母年逾60岁,为给女儿治病已背负十几万元债务,虽然邹平市法院已于2021年9月判决张某赔偿小红医疗费、伤残赔偿金等费用90.6万元人民币,但被告人张某至今未履行判决;小红一家已然捉襟见肘,被迫放弃治疗让小红出院;经鉴定,小红因交通事故造成重型颅脑损伤治疗后遗留四肢瘫,评定为伤残一级,瘫痪在床的小红由年迈的父母24小时不间断照顾。

  经审查,该院认定本案被害人小红属于残疾妇女,应予重点救助,立即启动绿色通道,帮助小红申请国家司法救助金。

  与此同时,检察官将小红的案件、救助情况移送至邹平市妇联,多番会商之后,李晓燕和同事与妇联工作人员联合走访慰问,共同研判小红一家的困境,量身定制,借助医疗保障部门、民政部门等机构和社会各方力量,对小红进行多元化救助、个性化帮扶。

  据悉,该院加强专项司法救助”专项活动,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妇女,开辟专门绿色通道,指定员额检察官,从快从实启动司法救助;与邹平市妇联共同制定“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实施方案,每月定期进行会商,及时共享救助案件信息,不断强化合力纾困、联合回访等工作;借助社会各界力量,因人施策进行“个性化”帮扶,以自觉依法能动履职更好保障妇女合法权益,为妇女儿童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检察智慧和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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