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山东曹县:诞生在列车上的这个男孩,收到了司法救助金
发布时间:2024-03-15  作者:  新闻来源:  

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麻双迎 张原)“长高了,比上次见面高了好多。小磊(化名)最近过得好不好,在幼儿园适应吗……”12月5日,黑龙江省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的两名检察人员跨越千里来到山东省曹县,看望这个让他们牵挂的小男孩。

2018年3月1日,在郑州开往哈尔滨的列车上,一名聋哑人李某在卫生间内产下一名男婴,并将婴儿遗弃在洗脸室的垃圾袋内。这名男婴就是小磊,当日他被公安机关送至儿童福利院。后经公安机关侦查,通过DNA比对,确定李某为小磊的亲生母亲。

2018年9月12日,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依法对李某涉嫌遗弃案提起公诉,同年10月17日,李某被判处管制2年。小磊后来被其家人从福利院领回,户籍落于其母亲李某名下,位于黑龙江省克东县。小磊并非李某和其丈夫赵某(患有听力障碍)所生,为了小磊的健康成长,赵某的父亲赵老汉愿意将其带回曹县抚养。年幼的小磊从此就与其名义上的爷爷、奶奶在曹县相依为命。

2023年3月,赵老汉代小磊向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经审查,认为小磊符合司法救助条件,决定为其发放救助金。

12月5日,两名检察人员携带《工作协作函》专程从哈尔滨赶来,落实小磊的救助金发放事宜。曹县检察院积极协助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开展相关工作,联合到小磊家中调查走访。

“必须加快救助办理速度。”由于小磊的户籍和监护人不在曹县,不符合在曹县申请开设银行账户的条件,曹县检察院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出具相关证明,为小磊成功开设了银行账户。因小磊家境异常贫寒,经曹县检察院党组研究,并向上级检察院汇报,决定再为小磊申请一份救助金。

12月6日,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两地检察院联合为小磊发放了救助金,该笔救助金存入小磊的银行账户内。为确保该笔救助金得到有序、合理使用,曹县检察院联合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曹县民政局、小磊所在的村委会签署《国家司法救助金监管协议》,由曹县检察院代为保管小磊的银行卡,根据小磊每月生活所需定期给其发放救助金,确保未成年被救助人的救助金专款专用。

为进一步促进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的有效衔接,曹县检察院、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曹县民政局、曹县妇联召开座谈会,讨论如何给予小磊更多关爱。经座谈研究,曹县民政局将小磊纳入重点关爱范围,并为其开展“爱心妈妈(爸爸)”结对帮扶;同时,曹县妇联的儿童主任对小磊的生活进行实时关注,每月对其走访一次,开展关爱活动。

“接下来,我院定期对小磊开展救助回访并将有关情况通报哈尔滨铁路运输检察院。两地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形成关爱合力,共同护佑小磊健康茁壮成长。”曹县检察院第六检察部检察官助理张原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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