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起诉一起案值4000余万元的网络侵权售假案 获法院判决支持
发布时间:2018-04-09  作者:  新闻来源:知识产权部、执检部  
    近日,我院起诉的一起巨额网络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获得法院一审判决支持。一是情节恶劣。该案被告人利用天猫、京东等正规网络平台进行售假,伪造授权委托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骗取消费者信任。二是案情复杂。假冒注册商标商品与真货并存,真实交易与“刷单”虚增交易交杂,虚实难辨。三是后果严重。假冒国际知名运动鞋品牌,售假数量达八万多双,涉案金额达4000余万元,是五年来我市侵犯知识产权案件数额之最,危害范围广,社会影响大。对此,我院高度重视,取得良好成效:一是全面梳理证据,准确认定犯罪事实,起诉的犯罪数额全部得到法院支持;二是积极引导侦查,针对网络犯罪取证难的特点,主动引导侦查机关固定电子证据,奠定证据基础;三是注重社会效果,与被害单位积极沟通,及时掌握合理诉求,保护知识产权。
·我院多点发力推进行政检察工作
·我院开展支持起诉10件 帮助弱势群体追偿110万元
·我院“四措并举”成功办理一起故意伤害案件
·我院重视不起诉工作 切实发挥审前过滤职能
·我院制定《关于办理销售假药犯罪案件的证据指引》统一证据规格 加强法律适用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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