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妥善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涉农系列刑事案件 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15-05-04  作者:公诉科 办公室  新闻来源: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我院在办理公安部督办的洪某某、杨某某、康某某销售伪劣的胡萝卜种子系列案件中,采取多项举措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一是围绕争议焦点积极引导侦查。围绕案件定性争议,提前介入引导侦查,根据销售伪劣种子罪需以农户损失为入罪门槛,建议公安机关深入田间地头向被害农户调查损失农田数量等情况,多次与价格认证中心沟通协商,最终作出农户损失司法鉴定,为被害农户取得赔偿奠定基础。

二是主动听取意见确保准确起诉。多次讯问犯罪嫌疑人,会见被害农户代表,听取其意见建议,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核实农户反映的证据线索,对案件事实、证据作出准确审查判断,经核实将被害农户数量由55户变更为209户,有力维护农户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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