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微信里的“他”别随便搭理——思明检察院公布微信犯罪案件提醒市民注意
发布时间:2013-05-27  作者:林泳平  新闻来源: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案例】 
 
  台海网5月26日讯 据海西晨报报道,“起床刷微博、睡前聊微信”已经成了很多年轻人的习惯。但是,如果微信使用不当,可能会带来无限悔恨。近日,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向晨报记者透露了几起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件,它们中有实施强奸的,有骗财骗物的,还有偷拍性爱视频的。 
  多情高富帅竟是色狼 
  2013年元月,慕容姑娘通过微信认识了一个叫华仔的80后高富帅。两人经常通过微信聊天,慕容对华仔产生了好感。2013年2月的一天凌晨3时许,华仔通过微信联系上慕容姑娘,两人相约于厦门某酒吧见面。 
  几杯美酒下肚后,华仔又驾着奔驰轿车载着慕容姑娘到海边兜风。他将车停在僻静处,想对慕容姑娘实施强奸。慕容姑娘使尽全身力气拼命反抗,咬伤了华仔的手臂和手掌,终究还是难逃魔掌。 
 
 
  偷拍性爱视频威胁人 
  90后白峰在厦门某连锁酒店当服务生,有偷窥嗜好。2012年6月底的一天,他利用工作便利,让某房间靠过道走廊的窗帘“不小心”没关紧,然后用手机偷拍到该房间男女的性爱视频。白峰弄到女客人小梅的电话号码,加了她的微信。 
  “我看见了,陪陪我。”白峰在微信里要求与小梅发生性关系,作为不公开视频的交换条件。白峰和小梅约好在该酒店见面,白峰到酒店后,就被小梅的男朋友控制并报警。白峰最终为此获刑1年3个月,缓刑2年,罪名是强奸未遂。 
 
 
  “借”走5部苹果手机 
  李强曾因诈骗罪入狱,刑满释放后玩起了微信,在微信中化名为“叶伟”、“陈伟”等。 
  2013年元月至3月,李强通过微信先后邀约多位女性朋友到酒吧唱歌或者去看电影,然后以“手机没电”为由,“借”走苹果手机后逃跑。李强被抓获时,一共骗走了5台苹果手机。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检察官说法】 
 
      微信,危信?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检察官通过办案,向整个社会公布有人利用“微信”实施犯罪的典型案例,它们有实施暴力强奸的,有骗财骗物的,还有偷拍性爱视频的。 
    这说明:当今许多人使用微信、玩微信、喜欢微信甚至相信微信,大都认为微信是一种经济实惠便捷的沟通平台、交往平台。使用得当,可能会为您带走烦恼、无聊和寂寞;也可以给您带来欢乐、惊喜、知识、信息和财富……若使用不当,可能会给您带来沮丧、遗憾、甚至带来无限的悔恨…… 
    提醒:微信里可能有“危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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