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完成电子卷宗系统部署工作
发布时间:2016-01-05  作者:行装科、案管中心  新闻来源: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落实。院领导高度重视电子卷宗部署工作,多次召开检察长办公会,落实专项经费,安排具体建设步骤、期限;案管中心、行装科等有关部门严格遵守相关技术标准和保密规定,在15天内完成电子卷宗室的基础改造和设备的论证、采购、安装、调试等工作。二是加强硬件配置,确保高效安全。配备4套高配置扫描工作站、高速扫描仪和高拍仪,每套设备扫描速度高达95页/分钟,可高效完成电子卷宗扫描制作;在电子卷宗室安装智能监控、门禁报警系统,配备超大容量网络硬盘录像机,对扫描过程进行全程、实时监督;建立专门的电子卷宗归档室,配备防磁柜,保存相关资料。三是提供便捷服务,保障律师权利。设立与电子卷宗系统配套的律师阅卷室,方便律师现场查阅电子卷宗,进行打印操作或刻录电子卷宗数据光盘,为律师执业提供更加便捷的服务,促进良性互动检律关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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