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在开展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专项检察监督中发现,多个派出所存在对非居住在其辖区的剥权对象予以监管未及时函告居住地派出所的普遍性违法情形,遂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规范剥权执行活动,加强内部文书流转管理。相关单位采纳我院建议并及时整改,已与所涉人员居住地派出所办理完交接手续。同时组织民警加强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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