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创新能动履职 醉驾案件源头防控成效显著
发布时间:2023-04-26  作者:  新闻来源:  

我院紧扣刑事司法理念、司法政策变化及醉驾案件办理工作实际,聚焦前端发力、精细办案、延伸治理,切实促进醉驾案件“少发生案件、不发生案件”,推动源头治理成效明显,2018至2022年间,醉驾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案件数同比下降71.4%。

一、聚焦精细办案,有力打击醉驾犯罪

一是建立专案专办机制。全市首创危驾案件专门办案团队,统一办案标准,以细化、规范的表格化形式区分不同情节进行精准量刑,坚持做到宽严相济,同案同罚,形成完善、高效、专业的醉驾办案机制体系。二是创新不起诉办案模式。严格落实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办理醉驾个案时综合考虑挪车、停车入位、交接车辆等短距离驾驶机动车的情形,通过作出不起诉决定对案件进行区别处理,畅通出罪渠道;推行醉驾案件不起诉公开听证制度,在全市率先探索对拟不起诉人进行集中训诫、公开教育等制度,有效降低不诉复议复核率,及时回应社会的法治诉求。三是严格把握起诉标准。针对“醉驾类”危险驾驶个案存在的取证不规范、侦查违法问题,自2022年以来发出书面纠正、发出侦查监督通知书等10余份,要求侦查机关立即整改,严格规范证据规格,夯实刑事案件证据基础,实现精准打击,统一办案标准。

二、聚焦前端监督,源头保障办案质效

一是数字赋能,搭建线上协作平台。创新搭建检警协作“线上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平台”,依托该平台就醉驾类案中影响定罪量刑的诸多关键点例如道路的认定、送检规范、见证人主体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将起诉标准传导至侦查源头,通过凝聚共识、多方发力,形成统一执法尺度。二是清单监督,规范侦查执法活动。从实体审查、程序执行、证据收集等3个方面梳理类案侦查活动中存在的17项共性问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法律监督文书及问题通报,有效规范侦查活动,实现侦查监督前端发力。三是抓好落实,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以问题为导向,监督公安机关集中整改、建章立制,调整酒驾专项查处工作模式,建立夜间出警由属地民警为主、机动中队配合的协调机制,案件均由两名民警侦查取证;严格血样提取、封装、送检程序,确保血样检材的同一性和不受污染性;健全侦查终结审核机制,设置程序内控专项表格,由承办民警逐项签字落实后方能通过审核程序;组织一线民警学习通报,统一思想认识,强化取证能力,并修订完善《执法考评细则》,强化考评结果运用。相关做法经市检察院转发市公安局,获公安机关采纳并在全市公安机关通报学习,推动全市醉驾案件规范办理。

三、聚焦职能延伸,深化多元诉源治理

一是多方联动协作形成合力。主动发挥社会综合治理职能,协同公安机关联合醉驾高发地餐饮、娱乐行业企业,广泛宣传现代文明饮酒、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餐饮、娱乐企业社会责任感,多措并举构建起“多方参与、共同治理、统筹兼顾、协调配合”的酒驾社会联动治理体系。二是多类教育宣传堵疏结合。联合公安机关在明发商业广场附近路段等醉驾高发地,在KTV、酒吧、餐饮店、停车场等易发区域,通过LED大屏幕滚动播放、商家店铺粘贴宣传标语、分发传单进行交通劝导等方式,自动进行点对点宣传信息推送;线上利用两微一端、线下通过法治课堂、庭审观摩等方式充分开展普法宣传,让“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三是多管齐下做深源头治理。联合交警部门、司法局等部门,探索运用社会服务考察方式进行诉前考核,将犯罪嫌疑人参加如交通协管员等形式的社会公益活动纳入作为决定相对不起诉的参考条件,构建完善惩防制度,形成办理一案,普法一次,教育一片,治理一域的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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