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坚持司法救助“3+”工作法 助力群众解危纾困
发布时间:2023-05-09  作者:  新闻来源:  

我院主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应救助尽救助”为原则目标,积极探索多元救助模式,形成司法救助与部门协同、社会救助、创新发放、矛盾化解相结合的“3+”工作方法。2022年以来共办理司法救助案件7件8人,发放救助金44.9万元,努力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司法救助+部门协同”,形成救助合力。一是强化内部联动。完善司法救助线索筛查、内部移送机制,由“因访救助”向“因案救助”转变,在办案中主动发现并内部移送司法救助线索5条。二是强化内外联动。积极与区司法局法援中心、区法院建立长效联系沟通及线索移送机制,探索破解司法救助案件案源难题,接收区法院移送司法救助线索2条。三是强化上下联动。积极探索上下级院联合救助、法检联合救助、区院联合救助等模式。与同安区检察院、思明区法院开展联合救助2件。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多元综合帮扶。一是强化心理疏导。联系心理咨询机构开展心理评估、心理咨询2次,为未成年人、被害妇女提供心理受损情况及治愈疗程意见,保障被救助人身心健康。二是提供法律援助。针对被害人家庭条件困难情况,及时指派律师为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全面听取被害方意见,面对面释法说理,消解不满情绪,促进息访息诉。三是强化爱心帮扶。针对缺乏父母监管的事实孤儿,与妇联社工组织对接,为被救助人聘请爱心妈妈,一对一开展为期两年的情感支持。

“司法救助+创新发放”,确保专款专用。创新救助金发放模式,探索救助金分类分期发放举措,确保司法救助金实际用于被救助人生活和心理治疗。案件办理过程中,考虑到被救助人系未成年人,为确保司法救助金专款专用,与同安区检察院决定联合救助10万元,委托同安区民政局进行为期两年的每月分期发放,确保救助金实际用于被救助人生活和心理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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