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三家协作同向发力 打破社矫执行信息壁垒
发布时间:2023-06-28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我院在对辖区内10个司法所开展巡回检察过程中,针对社矫机构反映的在矫社矫对象被本地或异地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通报导致无法查找的实践难题,主动商请区公安分局、区社矫局共同签订《关于加强社区矫正协作配合与情况通报意见》。一是重申区公安分局决定对在矫对象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后向区社矫局、区检察院两家通报的法定义务;二是增加区公安分局在协助异地公安机关对本地在矫对象采取强制措施后参照通报的规定;三是明确区公安分局对协助查找失联社矫对象和交付执行收监社矫对象的情况及时向区社矫局、区检察院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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