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运用检察建议促物业管理公司规范小区管理
发布时间:2019-07-02  作者:  新闻来源:  
  近日,我院在办理一起寻衅滋事案中发现,涉案小区的物业管理公司未能充分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导致小区业主财产遭受损失。针对上述问题我院依法发出检察建议书督促该单位及时开展如下整改:一是实行封闭式管理,已采用防腐木花箱围挡对小区外围缺口处进行临时性封闭,在取得规划局许可之后将按规划进行封闭施工。二是升级小区监控安防设施,增设小区监控及安防设施17处并由专业维护公司维护,确保安防设施正常运行。三是强化人员管理,对安保人员加强岗位培训、法律培训,杜绝不合规人员的使用。四是加强应急处置,完善应急预案并组建12人应急队伍,确保突发情况时机动备勤人员及时到场。
·我院对一起案件“假立功”情形开展监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我院起诉的全市首例涉及人身权益拒执案件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
·对表综治考评标准,开展巡回检察监督
·我院三个“一”加强社区矫正监督
·我院反映利用社交软件实施犯罪案件激增应引起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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