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压实责任,多措并举,贯彻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制度
发布时间:2019-10-08  作者:  新闻来源:  

  我院严格贯彻落实“群众来信7日内程序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制度,共处理群众来信153件,受理信访案件40件,均做到按期答复: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建立季度报告制度。建立定期汇报制度,控申部门每季度向院领导报告“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落实工作情况,保证领导动态掌握工作状况,及时部署决策。 

  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做实后续监督。建立专门来信台账,逐件登记信件内容、程序回复时间、答复内容等情况。建立“周提醒、月统计、季总结”制度,每周五提醒来信承办人来信的答复期限,每月30日整理来信办理进展和办理结果答复情况,每季度分析、汇总存在的问题与困难。 

  三是加强分工协作,提升工作效率。控申部门严格审查,准确分流信件,并做好程序性答复;承办部门包案审查、包案答复、包案化解,与控申部门共同做好实体性答复。 

·我院对一起案件“假立功”情形开展监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我院运用检察建议规范鼓浪屿垃圾处理
·我院办理的危险驾驶案件入选福建省检察院危险驾驶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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