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成功抗诉一起无罪案件获改判有罪
发布时间:2019-07-29  作者:  新闻来源:  

  日前,我院以一审判决确有错误为由,对思明区法院一审时认定被告人辜某玲无罪提出抗诉,并获得上级院支持,厦门市中级法院采纳抗诉意见,撤销一审无罪判决,改判被告人辜某玲构成骗取贷款罪,免于刑事处罚。该案系近年来全市检察机关办理的第二例从原审无罪改判为有罪的抗诉案件。 

    

·我院对一起案件“假立功”情形开展监督取得良好法律效果
·我院对社区矫正发出检察建议获市区两级司法局采纳
·我院运用检察建议促物业管理公司规范小区管理
·我院起诉的全市首例涉及人身权益拒执案件获法院一审判决支持
·对表综治考评标准,开展巡回检察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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