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男子假冒军官想为哥哥说情
发布时间:2014-06-06  作者:侦监科  新闻来源: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13年5月7日,厦门警备区来了一位不速之客,王某强自称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技术管理部陆军装备研制订购技师兼装备技术鉴定科科长”,为少校军衔。 
  王某强身上还带了一份《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总装备部装备技术管理部、总装备部保卫部“关于军人家属涉嫌违法被刑拘问题的函”》。该函是要交给厦门市某公安局的,王某强说,目前该公安局正在处理其哥哥王某刚职务侵占一案。 
  该函告知公安局:一是总装备部领导对此事“高度重视”;二是王某刚的弟弟王强在部队多次立功受奖,践行了当代军人的核心价值观和忠于党和人民的神圣使命,对国防事业做出了重大贡献;三是为了让王某强安心在部队工作,同意王某强到办理其哥哥王某刚案件的单位处理此事,并请办案单位妥善处理。 
  王某强这次到厦门警备区来,是希望也可以取得该单位的相关支持,给办理哥哥案件的公安局也出具一份类似的函,以增加胜算的可能性。 
  当王某强在厦门警备区办理登记时,保卫部门见王某强颇有军人英姿,又是少校军衔,对其礼貌有加。但是,他们却发现王某强持有的军官证号码及号位有误,而且所持总装备部函中关于“装备技术管理部”——现在部队上根本就没有此单位编制。 
  “请问您的上级领导是哪位?”保卫工作人员立刻保持警惕,并询问王某强,谁知王某强支支吾吾打不上来。王某强提供了好几个部队电话也全都打不通。经警备区保卫部门与总装备部某科室核实,根本就没有少校军衔王某强这个人。 
  经警方调查,原来王某强是为了救哥哥才出此下策。 
  王某强曾经在某武警部队服役,退役后在某学校任教官。2013年3月,王某强得知其亲哥王某刚因职务侵占已被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批准逮捕。王某强自幼和哥哥感情好,非常想把哥哥救出来。 
  “如果我是高级军官,看在军人家属的面子上,或许相关单位会手下留情,放我哥哥一马。”王某强在部队服役多年,就想出了冒充军官的阴招,以部队的“影响力”向办理其哥哥案件的单位说情。 
  于是,王某强通过在网上联系,伪造了由中央军委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军官证》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装备部技术管理证明》,证明其系少校军衔。自以为“包装”地很好,结果却栽了。 
  厦门市思明区检察院确认王某强的行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于2013年5月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法条链接 
所谓招摇撞骗罪,是指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79条规定: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警示录 
军人的特殊身份历来为不少不法分子所利用。涉军造假犯罪主要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及伪造、买卖武装部队公文、证件、印章。本案属于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类型。根据近年来惩处的案件,“假军人”行骗的花招有:冒充高级军官混迹富豪圈、谎称可以疏通关系如“赎人减刑”等、“交友”骗财骗色、敲诈勒索、违规插手经营等。上述犯罪行为,不仅侵害了国防管理秩序,更严重损害了部队和国家的形象,破坏了军民之间的感情。如何遏制、防范此类犯罪,检察官有如下建议: 
1、重在打击源头。目前网上、街头小广告随处可见制假信息,不法分子制假、购假成本很低,且非法利益空间大。因此打击此类犯罪,必先从制假源头抓起。 
2、对于普通民众而言,由于信息不对称造成的神秘感、迷惑性,使得涉军造假骗术不易被识破,提升自身的防骗意识尤为重要。受骗者往往具有“利用关系摆平事情”等不良心理,因此被行骗者轻易利用,甚至案发后不敢报案。在处事中多加防范,通过其他渠道核实身份,也是避免受骗的方法之一。若发现“假军人”卖弄“内部信息”、满口说大话、借机借钱等可疑情况应及时报警,在关键时刻保持清醒、当机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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