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我院坚持检法联动 办理全市首例人身安全保护令支持起诉案
发布时间:2023-02-22  作者:  新闻来源:  

一是强化协同联动,畅通保护渠道。依托与区法院会签的《关于支持起诉工作的协作意见(试行)》,畅通案件信息共享渠道。区法院受案后第一时间信息共享,区检察院第一时间审查,收到线索当日即对全案证据进行审查,并向法院、公安机关及当事人了解情况,并同步告知当事人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其诉求的相关法律规定,指导其提出具体申请。二是明确法律适用,从快支持起诉。我院重点审查当事人及未成年子女既往遭受的暴力行为,认为其受伤害程度及频率已达到家庭暴力标准,且符合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情形,遂在收到申请后次日依法支持起诉。法院收到我院的支持起诉意见书后,当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共同提升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律效能。三是积极普法宣传,引领良好风尚。针对家庭暴力常见情形,依托两级院微信公众号、“未成年人检察”微博、检察日报等,积极开展反家庭暴力普法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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