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强化内部衔接。从交通肇事违法犯罪案件中挖掘行政违法监督线索4条,针对辖区交警未依法查验被处罚人身份信息问题启动类案监督,向交警部门检察建议,推进交通执法中运用“人脸”识别系统,堵塞执法漏洞。二是深化机制构建。与辖区交警部门建立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就联合开展专项活动、调取执法数据及派员参与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工作等问题达成共识。三是实化专项治理。开展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程序监督,针对道路交通行政处罚末端存在怠于申请强制执行等问题,发出个案检察建议4份、类案检察建议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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