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院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监督职责,着力打造“凤凰花”未成年人检察品牌,在打击犯罪、救助困境未成年人、家庭教育指导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先后被命名为“全国优秀青少年维权岗”“全国学雷锋活动示范点”,“凤凰花”未检团队成员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所办案件入选“福建省检察机关妇女儿童维权十大案例”,工作成效获中央政法委官媒转发点赞。
一、坚持宽严相济,倾情当好“法治护苗人”。一是织密成长防线。落实强制报告、入职查询等机制,2022年来推动开展入职查询9559人,将13名有前科劣迹的人员拦在“入口”。与区司法局建立健全联动协作机制,指派律师为4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法律援助。创新救助方式,开通专款专用账户,分批分次拨款用于被害人心理辅导。针对缺乏父母监管的事实孤儿,与妇联社工组织对接,由“凤凰花”未检团队成员担任爱心妈妈,“一对一”开展情感支持、教育引导。二是彰显司法温情。对涉罪未成年人落实好社会调查、犯罪记录封存、临界预防、附条件不起诉等工作机制,2022年来依法决定不起诉38人。会同公安机关、法院、社会组织等一体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别程序,实现社会调查制度全覆盖。结合涉罪未成年人家庭环境、一贯表现等情况,对40余名涉罪未成年人有针对性制定帮教方案,开展观护帮教 300余人次。针对涉案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存在管教不严、监护缺位等问题,集中发出督促监护令10份,督促“甩手家长”依法带娃。三是撑起法治蓝天。坚持“零容忍”从严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通过查看现场、开展案件研讨等方式积极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对辖区内的性侵案件实现100%提前介入。2022年以来,共办理涉未成年人性侵犯罪45件45人,均依法提出从重处罚建议;对6名猥亵儿童的从业者建议判处终身禁业获判决支持,并对从业禁止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二、强化综合履职,倾力撑起“法治保护伞”。一是加强涉未公共利益保护。针对“私人影院”类场所存在的违法接待未成年人等情形,联合公安机关对辖区内18家重点“私人影院”逐一走访,并针对摸排出的违规售卖酒水、播放违禁影片等问题,开展专题磋商,向市场、文旅等部门制发检察建议,督促关停问题突出的私人影院5家。针对辖区内商家非法使用童工问题,向区人社局制发诉前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行动,严厉打击介绍童工就业、非法使用童工、强迫劳动等违法犯罪行为。二是加强未成年人民事权益保护。与区法院建立沟通协作、线索移送、情况通报等机制,针对全市首例因家暴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案件快速做出支持起诉反应,法院于收到支持起诉意见书当日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共同提升保护效能。畅通案件信息共享渠道,为5起诉请未成年人抚养费的案件开展支持起诉工作,均获法院判决支持,帮助追索抚养费20余万元。三是加强涉未刑事执行监督。针对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的不规范情形制发检察建议,推动开展专项排查整改活动,纠正虚管情形8人次,并完善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制度,落实未成年人入矫教育与成年人分开进行。结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制定个性化矫正方案,及时将阶段性考核结果通知未成年社区矫正对象及其监护人,督促提升矫正质效。
三、深化普法教育,倾心当好“法治宣讲员”。一是筑牢安全屏障。依托本院“阳光小队”青年志愿服务队,连续26年坚持每周六送法进校园,围绕反校园欺凌、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开展“检察官课堂”600余节。由院领导及干警共27人担任中小学法治(综治)副校长,开展宪法晨读、国旗下讲话、亲子课堂等法治教育活动100余场,受众达10余万人。联合厦门团市委、集美大学团委,在厦门市启明学校为正在该校内接受矫治教育的学生开展网络安全教育与“心”适应团辅活动。二是共护健康成长。联合区教育局等21家单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为辖区内28所中小学提供法治教育活动50余次。在演武社区设立“思明检察凤凰花工作室”,提供家庭教育指导、心理辅导、临界预防等服务42次。与思明公安分局、兴业银行共同设立“未成年人反电信网络诈骗法治教育基地”,依托原创的反电信网络诈骗沉浸式体验剧本,将移动支付体验、金融发展史讲解等融为一体。 三是讲好法治故事。依托演武社区与新东方的共建项目“青少年之家”,开展“预防校园欺凌”等青少年网络普法直播活动5期,累计听众数逾10万人次,点赞约100万次。举办“爱在‘凤凰花’”“近邻·幸福+”线上法治课,将预防校园欺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作成知识库,并以闯关游戏的形式呈现;编排制作防范“校园贷”情景剧,在辖区内中小学轮播,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新媒体月度优秀新媒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