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思检说案|大学生实习津贴遭拖欠 检察机关支持起诉来帮忙
发布时间:2026-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实习是积累经验

迈向社会的重要一步

怀揣对职业生涯的憧憬

经过数月辛苦实习

两名涉世未深的大学生

却被拖欠实习津贴

陷入维权困境


近日,思明区检察院

依法办理一起支持起诉案

帮助两名大学生

成功追回被拖欠的实习津贴


实习津贴遭拖欠

大学生起诉维权


2025年7月,张某和李某两位在校大学生一起进入厦门一家信息科技公司实习。她们和公司签订了《实习协议书》,约定实习期1年,每月按出勤的天数发放实习津贴,并口头约定实习期满转正。


2025年8月至12月,张某和李某均按时领到了5个月的实习津贴。她们本以为实习生活平稳有序,每月能多一笔补贴生活的收入,公司却由于经营不善开始拖欠实习津贴

2026年1月,张某、李某正式向公司提出解除实习关系,并分别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劳务报酬、加班工资、未按时转正造成的工资差额损失等


两名学生维权能力较弱、诉讼经验不足,经法院初步审查,符合支持起诉的条件,在案件受理后,通过思明区检察院和思明区法院建立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该案件线索移送至思明区检察院。

精准审查

为依法维权助力


“检察院可以帮我们要回津贴吗?”

“我们口头商量过转正的事,是不是能追回转正工资差额呢?”

两位无助迷茫的大学生

向检察官表达了

她们的诉求与困惑

思明区检察院的承办检察官

第一时间梳理案件材料

细致核实实习协议

实习津贴发放记录等证据

“建议补充公司之前支付实习津贴的凭证。”

“你们提出的加班费,还有未按时转正的工资差额损失有没有签订相关协议,是否有其他凭证?”


针对案件关键问题

检察官指导两名在校生

补充证据,完善证据链条

对于证据不足的部分

结合案件事实释法说理

检察官:

“双方签订的实习协议书,约定了按日计算实习津贴,追索实习的劳务报酬于法有据。但协议对加班补贴没有约定,也没有约定实习转正的相关内容;张某、李某关于加班费及转正工资差额的主张因证据不足难以得到法律上的支持。所以我们对这部分法律问题重点进行了解释,及时解答她们的法律困惑,也给她们今后找实习、找工作做了一些提醒。”

调解结案

成功追回拖欠津贴


经审查

思明区检察院作出了

支持起诉意见书

有了检察机关的助力,张某、李某维权底气更足、方向更明。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调解意见,信息科技公司支付拖欠的实习津贴,两名大学生成功追回6000余元款项,案件圆满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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