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刑执印记|被减免的3000元罚金
发布时间:2026-05-19  作者:  新闻来源:  

这个被精神疾病与贫困

双重笼罩的家庭

如今依然感念这份司法温情


本期“刑执印记”

带您一起“穿越”回到

两年前的听证现场

讲述思明区首件

申请减免罚金案件背后的故事

一个特殊被告人的困境


2024年2月2日,程某某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思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在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工作中,检察官了解到,程某某的家庭情况特殊。40岁的他因患有偏执型精神分裂症,需长期规律服药控制病情,早已丧失劳动能力,无任何经济来源。其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办出具的证明显示,早在2022年12月,程某某家庭就被确认符合低保条件,从2023年1月起每月仅有1005元的低保金。

图片由AI生成

一边是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一边则是当事人家庭的现实困境。三千元罚金,对于普通家庭或许压力不大,但对于程某某家庭而言,可能是无法承受之重。

一份减免罚金的申请书


同年6月,程某某怀着忐忑的心情向思明法院递交了一份减免罚金申请书。由于案件涉及刑事裁判执行和当事人实际生活状况的认定,且是思明区首件申请减免罚金案件,为确保司法决定的公正性与严肃性,思明区法院与思明区检察院会商后决定:启动公开听证程序,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

“司法办案不能简单地‘一办了之’。对于像程某某这类身患重疾、家庭困难的特殊群体,我们既要维护法律的权威,也要传递司法的温度。”


思明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在启动公开听证程序后,第一时间调阅了程某某的社区矫正档案、疾病诊断证明及低保领取证明材料,进行了详细的审查。

一场公开听证


距程某某提交申请仅过去半个月,思明区检察院便针对程某某申请减免罚金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邀请承办法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参加。程某某因精神疾病发作处于治疗中,由其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到场。

“今天的听证会,主要围绕程某某减免罚金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综合评定。”听证会伊始,承办检察官说明了本次听证会的主题。

图片由AI生成

会上,程某某的父亲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厦门市仙岳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街道办出具的低保证明。他还讲述了其家庭经济困难、程某某丧失劳动能力、程某某母亲因病腿脚不便需人照料等家庭情况。同时表明,程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均遵守社矫规定,每月考核均合格。

法官在听证会上详细介绍了减免罚金的法律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情况,明确其符合 “缴纳确实有困难” 的法定情形。

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独立评议后出具一致意见:同意对其减免罚金3000元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采纳听证意见,建议法院对其减免罚金。次日,思明法院依法作出了免除程某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裁定。

听民声、解民忧

在细微处尽显司法温情

思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持续深化“检护民生”的司法实践


以公开听证让司法过程可感可触

用精准履职为困难群众点亮希望

在点滴之间累积出

司法为民的厚重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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