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上,程某某的父亲出示了相关证据,包括厦门市仙岳医院出具的疾病证明、街道办出具的低保证明。他还讲述了其家庭经济困难、程某某丧失劳动能力、程某某母亲因病腿脚不便需人照料等家庭情况。同时表明,程某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均遵守社矫规定,每月考核均合格。
法官在听证会上详细介绍了减免罚金的法律规定和申请人提交申请的情况,明确其符合 “缴纳确实有困难” 的法定情形。
参加听证的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并独立评议后出具一致意见:同意对其减免罚金3000元。
听证会后,检察机关采纳听证意见,建议法院对其减免罚金。次日,思明法院依法作出了免除程某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的裁定。
听民声、解民忧
在细微处尽显司法温情
思明区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
持续深化“检护民生”的司法实践
以公开听证让司法过程可感可触
用精准履职为困难群众点亮希望
在点滴之间累积出
司法为民的厚重底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