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女子泄愤砸酒瓶致小男孩重伤 被诉过失重伤罪
发布时间:2013-09-27  作者:王琪  新闻来源: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案例】 
 
     一碗饭引发一场争执,一女子为泄愤拿起一瓶啤酒砸中海鲜柜,导致一无辜男孩腹部开花右肝破裂——重伤。前些天,泄愤女子被公诉到思明区法院,等待刑事审判。 
    女子林鹭芳(化名)今年20岁,家在厦门,没固定工作。受重伤的小男孩是厦门老市区一家鸭肉店店主的5岁儿子,林鹭芳是这家鸭肉店的老主顾。 
    今年1月10日晚上8时许,林鹭芳再次光顾这家鸭肉店,这回她什么也没买,只要了一碗白米饭。仗着跟老板熟,林鹭芳端着米饭就朝隔壁店走,被店老板阻止。两人你一句我一句争执起来,年轻气盛的林鹭芳连饭带碗摔向地面。 
    爆裂的声响也惹怒了鸭肉店店主。据林鹭芳说,老板娘一直骂她,用手掐她,老板则不友好地将她推出店外。林鹭芳气得要命,怎么也咽不下这口气,她走到隔壁茶叶店,拿来一瓶未开启的啤酒,“我想吓唬对方,以示我也不是好欺负的。” 
    林鹭芳快步走回鸭肉店,举起手中的啤酒朝着鸭肉店放在门口的海鲜柜砸去,啤酒瓶开花,海鲜柜的台面也破裂,玻璃碎片四处飞溅。没料到,鸭肉店老板5岁的儿子正好站在海鲜柜另一侧,玻璃片奔他而去。 
    店老板的儿子伤得很惨,腹部开放性损伤,右肝破裂,还有右胳膊也受了点轻伤,经鉴定伤情达到重伤。思明区检察院认为,林鹭芳的行为已经涉嫌过失重伤罪,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说法】意外还是伤害?故意还是过失? 
    如果你把一包垃圾甩下楼,楼下本是荒凉之境,从来无人行走,恰好当天冒出人来,被你的垃圾砸伤,这个事件可能算是意外事故;但楼下若是人行道,平日人来人往,垃圾砸伤人,你就可能涉嫌犯罪了,因为你在扔垃圾时本该想到伤人的后果。 
    林鹭芳砸酒瓶伤人事件,也是一样的道理。昨天,检察官分析道:鸭肉店地处闹市人多之地,林鹭芳在砸酒瓶时,应当预见到破裂的酒瓶可能伤到人,因此酒瓶砸伤事件不属于意外事故。 
    另据查,林鹭芳扔酒瓶的位置离鸭肉店有三四米,且地势较高,还隔着绿化隔离带,她根本看不到站在海鲜柜另一侧的小男孩。而且从林鹭芳的表现看,她主观上并不希望伤到他人,而纯粹是一种泄愤示威的心理,因此检察机关最终认定林鹭芳是过失重伤,而非故意伤害他人。 
 
 
【检察官说法】 
这是一碗米饭引起的“杯具”。无论是林鹭芳深陷囹圄,还是5岁小孩受伤惨重,都是令人惋惜的结果。案发当天,林鹭芳仗着是老主顾,直接拿走一碗白米饭,不给钱,店老板阻止了她,她就觉得店老板小气。想过去她都不知在这家鸭肉店消费了多少,可是店老板翻脸不认人,连碗白米饭都斤斤计较,所以她为此生气,与店老板你一句我一句地争执。吵到后来,她摔了碗,店老板骂她、掐她、还将她推出了门外。她觉得自己咽不下这口气,就拿了一瓶未开启的啤酒,朝鸭肉店门口海鲜柜的台面砸去,一时玻璃碎片飞溅。可她没看到,老板才5岁的儿子正在海鲜柜另一侧,直接被玻璃碎片砸伤。案发后,林鹭芳悔不当初。她说,如果知道那边站着小孩,她再怎么忍气吞声,也不会拿啤酒瓶砸海鲜柜。一想到那小孩腹部肝部都受了重伤,她就怎么也不能原谅自己。 
其实,林鹭芳对于用啤酒瓶砸海鲜柜所能引起的后果应该是能预见的。鸭肉店店面很小,海鲜柜附近可能有人、玻璃瓶破碎会溅起伤人,是一般人都能预料的情况,这是典型的过失犯罪。当时林鹭芳只顾着要吓唬对方,表明自己不是好欺负的,再也顾不得其他。这个案件告诉我们,处理矛盾应该要有理性平和的态度,退一步海阔天空。人们在生活中,与他人有矛盾是避免不了的,但是因为处事方式的不同,结果就完全不同。这件事如果换了两个宽容的人来处理,相信会有不同的结果。希望这样的悲剧日后能够不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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