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拖着行李箱走街串巷 原来竟是群发诈骗短信
发布时间:2015-12-01  作者:侦监科  新闻来源:思明区人民检察院  
【案情简介】  
    2015年10月15日开始,犯罪嫌疑人马某窜至厦门市思明区各处街巷,使用装着“伪基站”设备的拉杆箱,冒充建设银行95533客服发送内容为“尊敬的建行用户:你的账户已满一万积分可兑换5%的现金,请用手机登陆www. ccbgeng.com查询兑换。逾期失效【建设银行】”等的虚假短信,诱骗被害人信以为真登录该虚假网站进行“积分兑换”操作,马某所在的诈骗团伙通过盗取被害人银行卡信息、窃取银行卡内存款。2015年10月15日16日间,犯罪嫌疑人马某先后发送虚假短信30余万条,从中骗取多名被害人钱款达数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说法】 
    近期伪基站诈骗案多发,广大市民一定要提高防范意识,收到此类信息后如果自己无法分辨,不要轻易点击打开链接,可以自己拨打相关单位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千万不可轻信,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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