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强研判,明确工作要求。我院对2019年、2020年“案-件比”情况开展3次业务态势分析,研判“案-件比”过高的原因并提出“防延防退控轻罪”的工作要求。
二是做好源头分流,着力简案快办。由第二检察部集中办理轻罪刑事案件,对除疑难复杂外的轻罪刑事案件坚持一个月内办结;提高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今年以来适用率达90%。
三是强化各级把关,杜绝程序空转。将一次退补、二次退补、延长的审批权限提高至由部门负责人决定;建立部门提醒督办制度,在一个月审结期限届满前五日督促办案人员加快办案进度。
四是完善监督考核,提升主动性。将退补率纳入业绩考评指标及业务核心指标通报中,强化考评通报工作,提升办案人员积极性。10月“案-件比”为1.59,同比下降26%。